此前几年,时有高空抛物致人伤损而肇事者难觅的案例曝光。民事赔偿一块,往往是除开一楼住户,其他住户共同分担,实行“连坐”。而为防止此种情况出现,一些小区,多采取加装监控探头的技术手段来加以应对。
其实,高空抛物,掉谁脑袋上谁遭殃,危及的是不特定人群的人身安全,即公共安全。为呼应民意,去年底《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新增了高空抛物罪,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对不负责任的高空抛物行为予以刑事制裁。
这回,被人信手从楼上抛下的,不是苹果、瓶子之类杂物,而是没掐灭的香烟头,危害同样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引发火灾。
而也一如既往的,肇事者起先也是缩头并不露面。鉴于《刑法》已新增高空抛物罪,当地警方拟刑事立案,动用刑侦手段,公开喊话要采集全楼住户血样进行DNA比对;向某某逃无可逃,这才投案自首。也幸亏他识相,否则,那可是有身陷囹圄,被追究刑事责任之虞的。
就此而言,他在楼上窗口的信手一弹,不仅是给别人制造了惊险一幕,也险些把自己拖入危险境地。
在公共生活中,只有敬畏他人权益,尊重公共规则,才能避免害人又害己的情况出现。
(据《深圳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