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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教师要“弹性上下班”了! 每周至少安排1次半天弹性休假

  新报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12月2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教育厅日前对做好“双减”背景下教师关心关爱工作作出专门部署,要求最晚于2022年春季学期起建立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每周至少安排1次半天弹性休假。

  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到做好教师关心关爱工作是保障“双减”政策落实落地的基础保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关心关爱教师作为德政工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多方支持,建立关心关爱教师工作机制。各地各校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统筹,认真筹划好各项关心关爱行动计划,合理安排教师的课务,尽量减少教师的非教学任务,把关心关爱活动做深做细,抓实抓好。

  教育厅要求,科学安排课后服务,落实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校于2022年春季学期起建立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教师在完成固定的工作时长、规定的工作任务和维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每周至少安排1次半天弹性休假,也可适当提前离校或推迟到校,与当地早晚高峰时间错时上下班。课后服务应设立AB岗制度,方便教师应急调整时间。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创新实施“弹性上下班”制度,合理安排教师的学习、备课和休息时间,保障教师的基本权益。同时,各地各校要在保证服务安全与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通过聘任退休教师、家长志愿者、社会公益团体及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等方式,广泛聚合各类资源参与课后服务,充实完善课后服务力量;积极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会力量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缓解教师负担过重等问题。(下转2版)  (上接1版)

  自治区教育厅同时要求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落实教师课后服务补助。各地各校将课后服务教师补助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课后服务专项,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确保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劳有所得;要完善教师评价机制,把教师参加课后托管服务的工作表现、服务质效作为职称评聘、评优评先、补助发放的重要依据,并向“双减”工作中的优秀教师倾斜。

  对于社会事务进校园,自治区教育厅要求严格规范,着力减轻教师额外负担,严禁随意抽调借用教师,避免教师过多参与与教育无关的会议和活动。

  各地各校还要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搭建“双减”工作教师反映问题平台,设立“意见箱”,架起“连心桥”,让教师的心声与诉求有处可留。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群体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开设心理健康讲座,科学指导教师缓解工作压力。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教师暖心工程落地举措,保障教师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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