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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的“检讨诗”

  白居易在杭州做了三年刺史。他为官清廉,一身正气,淡泊名利。任内兴湖筑堤,引水灌田,没有拿过一分不该拿的钱。所以卸任离开时,感觉非常坦然。

  过了一段时间,白居易在整理行囊时,发现了两块小石子。原来,当年在杭州游览天竺山时,他觉得这两块石子特别好看,就捡回作纪念。顿时,白居易发觉自己做了一件“很不清白”的事,对不起天竺山,对不起杭州。倘若每个游客都带走那里的山石,哪还有天竺山的秀美?山石虽然不值钱,但取之却玷污了自己的名声,这和贪赃没什么两样。于是,白居易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写下《三年为刺史二首》:

  其一:“三年为刺史,无政在人口。惟向郡城中,题诗十余首。惭非甘棠咏,岂有思人不?”其二:“三年为刺史,饮冰复食蘖。惟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人们把这两首诗称作白居易的“检讨诗”。

  白居易在杭州担任刺史期间,除了日常生活必需品非得在当地购买外,从不索取任何其他物品。他为杭州疏治西湖,筑下白堤,“政平讼简,贫民有犯法者,令于西湖种树几株;富民有赎罪者,令于西湖开葑田数亩。历任多年,湖葑尽拓,树木成荫。”当他离任回家后,在自省往事时,没有提自己为杭州老百姓做的诸多好事,而是想起自己做错的一件事。事实上,天竺山的风化石片很普通,并非名贵之物。但白居易想到的是:如果每个游人都带走两片天竺石,那么,天长日久,天竺山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这不就破坏了大自然之美?破坏自然之美,抵得上贪污“千金”!

  白居易把上面两首诗公之于众,并编入自己的诗集。从白居易“检讨诗”,我们看到,白居易不仅严于律己,而且还是一位善于保护环境的人。古人尚且如此,我们今人又该如何做呢?(据《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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