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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严防“洋垃圾”变相进口

  3月30日召开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任勇介绍了“无废城市”建设等相关内容。

  鼓励有条件省份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任勇称,“十四五”时期,将推进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有研究机构对45个国家和地区相关数据分析表明,通过提升城市、工业、农业和建筑等4类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管理水平,可以实现国家碳排放减量的13.7%-45.2%(平均27.6%)。减污降碳是“无废城市”建设的一个新的使命。

  去年年底,生态环境部会同17个部门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该《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实现“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

  严防不符合标准的再生原料变相入境

  从去年开始,我国已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任勇称,从2017年到2020年,经过4年的努力,我国如期实现了在2020年年底固体废物进口清零的目标,发达国家将我国作为“垃圾场”的历史一去不复返。

  他坦言,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后,巩固改革成果仍面临一些新挑战。例如,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受利益驱使,通过伪报、“影子商品”“蚂蚁搬家”“偷梁换柱”等隐蔽方式走私“洋垃圾”,增加了执法打击难度。2021年,海关总署共立案侦办废物走私犯罪案件110起,查证涉案废物4.2万吨。另外,再生原料进口、保税维修、再制造等新业态快速发展,存在一定的变相进口“洋垃圾”的风险。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制定实施深化巩固禁止“洋垃圾”进口工作方案,严防“洋垃圾”的走私和变相进口。针对“洋垃圾”走私呈现的新特点,配合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强化“源头控、口岸防、国内查、后续打”的全链条防控。规范再生原料产品进口管理,引导企业依法开展再生原料产品进口业务,严防不符合标准的再生原料披着合法外衣变相入境。

  对重点新污染物实行全过程管控

  任勇介绍新污染物治理相关情况。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管理的角度看,新污染物是指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它们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环境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类:一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是内分泌干扰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总体要求、主要目标、行动举措和保障措施。

  新污染物治理总体思路是通过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筛出评出需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然后对重点新污染物实行全过程管控,包括对生产使用的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所以,总体思路可概括为:“筛、评、控”和“禁、减、治”。(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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