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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景苑小区办房本开发商要收8000元“好处费”?

  新报热线(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高志华  实习生  张子椒)  “我们是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南景苑小区的居民,我们小区办房本开发商要收8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好处费’,太不合理了……”7月12日,南景苑小区的居民向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反映。

  7月12日上午,记者来到南景苑小区,据小区居民介绍,小区开发商为内蒙古天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对外销售,2009年大部分居民开始入住,全小区共有居民400户左右。2019年,小区居民得知可以办房本了。由于南景苑小区是遗留项目,无法办理抵押贷款,有欠款的业主只能一次性付清尾款才能办理房本。当居民们交清尾款准备办理房本时,开发商天威房地产公司却要向业主收取10000元“好处费”(因不知道这笔费用是啥名目,居民都说是开发商收的好处费)。开发商还不肯把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的差价退还给业主,仅南景苑小区3号楼,开发商应该退还给每户业主的面积差价就近2万元。不仅如此,开发商在2009年收取房款的过程中,还向部分业主代收了契税和维修基金,这部分钱也一直不给退。今年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好处费”降到了8000元,但居民们认为开发商收这个钱不合理,所以现在还有100多户居民没有办房本。

  随后,记者联系了天威房地产公司负责办理房本的贾丽娟(音),她说,2019年交尾款的住户,在办理房本时需要交8000元滞纳金。记者问贾丽娟正常应该什么时候交尾款,贾丽娟说:“因为南景苑小区不能办理银行贷款,这钱(尾款)在住户手里这么多年,如果按照利息算的话会很多,所以公司收取8000元的滞纳金。”

  对于贾丽娟的说法,小区居民表示:“2019年11月11日,天威房地产公司曾在小区张贴过一则关于产权办理事宜的公告,公告中明确,2019年11月11日天威房地产和业主代表、赛罕区遗留办协调,有欠款的业主在一周内交清欠款,无违约金,正常办理分户手续。这充分说明我们不需要交纳违约金或滞纳金,贾丽娟所说的滞纳金明显与当年的公告相违背。再说,天威房地产公司营业执照处于吊销状态,好多地方存在违约行为,按合同约定公司还应该给居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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