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中,董先生多次催促对方,要么支付这些年的房租,要么赶快搬走物品腾房,但对方既不付房租也不腾房,说让董先生去法院起诉。无奈之下,董先生也曾报过警,但是对于这种民事纠纷,警方调解无果,也是无可奈何。
对于董先生的遭遇,内蒙古蒙晟睿律师事务所的秦广丽律师表示,租客既不交租金也不搬走,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董先生和家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经催告后,对方仍不作为的,建议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此外,董先生还可以在法院或者公证处等具备法律资质的第三方见证下,打开房屋,将屋内物品清点封存后妥善保管,先行继续使用自己的房屋,待对方支付剩余租金或者违约金后,将物品返还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