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针对樊女士反映的问题,中山东路市场监管所组织樊女士与科苑报考的相关负责人来到中山东路市场监管所进行调查和调解。现场,科苑报考的杨先生向中山东路市场监管所的郭副所长出示了一份《内蒙古高考志愿填报指导服务协议》,协议中明确提到小安支付给内蒙古科苑报考4500元用于高考志愿服务指导,如果小安需要可以免费提供“键盘操作人员”。调解中,杨先生表示,这件事情中科苑报考没有责任,希望樊女士走法律程序解决此事。樊女士则要求科苑报考按之前王金宝老师提出的赔偿方案履行。双方没能达成一致。
对此,樊女士表示:“科苑报考和我们达成了报考协议,自当尽责履职,孩子都被提前批录取了,科苑报考还通知我们去参加本科一批网报,显然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发现问题后,当时承认失误,承诺补偿,事后却推得一干二净;前面违反了《服务协议》,后面违反了《补偿协议》,既丧失企业信用,又没有契约精神,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对这种企业严肃处理。”
由于科苑报考态度强硬,樊女士在现场还提出两点举报意见:首先是科苑报考给考生提供键盘手代刷服务,并在合同中明确提出,这显然是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三令五申禁止的行为。科苑报考经营项目是填报志愿咨询,实际干的却是键盘手代操作,且“网报现场”一对一服务标价为2000元,超范围经营且违反教育部门规定。其次,科苑报考虽然注册了公司,但实际却用个人二维码收走了她的4500元,且当时没有开具任何票据,存在偷税漏税嫌疑。
杨先生答辩称,键盘手操作是应部分人的需求而提供的,有需求才提供;樊女士的发票已经给她开好了。对此,中山东路市场监管所的郭副所长告诉记者,下一步他还要到科苑报考去检查企业的经营行为,同时在互联网上检索科苑报考的广告宣传,并对此进行充分的调查。
8月1日下午,樊女士来到新城区教育局民办科举报了科苑报考,工作人员对樊女士的举报进行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