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参与集资的企业、个人,请务必于案件办理期限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关集资的所有资料原件、彩色复印件,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办理备案登记。
2.凡涉及本案的部门经理、高管及其他提供过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的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3.欢迎包括集资参与人在内的广大群众提供该公司的犯罪线索。
4.集资参与人应主动、如实提供书证、证言等线索证据,积极配合侦查机关的案件查处工作,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制造谣言、不传播谣言,自觉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为该案的诉讼创造有利条件。
举报电话:王警官 18147124886;张警官 15598108003
地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玉泉区小北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