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堂木的正式名称叫气拍,又名醒木,也有叫界方和抚尺的,是一块长方形的硬木,有角儿有棱儿,取“规矩” 之意。因其一响之下,满堂皆惊,具有严肃法堂、壮官威、震慑受审者的作用。但归根结底,也只是为增强气氛,起到辅助作用罢了。
惊堂木的历史源远流长,相传为虞舜时掌管刑法、以正直著称的皋陶首创,距今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国语·越语》中记载:“惊堂木,长六寸,阔五寸,厚二寸又八。添堂威是也……”由此可见,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惊堂木即已开始使用。惊堂木的重量也有规定,净重应该是二斤十三两五钱四分。“二斤” 代表南北两京,“十三两” 代表南七北六十三省,“五钱四分” 则代表五湖四海。照这些寓意来看,惊堂木重量的规定应该是在明朝永乐迁都北京以后,因为只有那时的行政区划才符合惊堂木定规的寓意。
惊堂木经历代制度的沿革与演变,从开始只是官员才能使用,到后来流传到民间,成为上至“九五之尊” 的皇帝,下至“三教九流” 的艺人,皆可使用的物事。只是,由于使用人身份不同,惊堂木的大小不同,名称亦各异。
唐代之前,惊堂木并无图案,只是为方便起见,将其顶面做成弧形而已。唐太宗时期,为了美观,有人开始在惊堂木上雕刻动物图案,有龙,有虎,有狮,不一而足。武则天永昌年间,朝廷把惊堂木图案规定为龙形,取龙乃皇权象征之意;宋代为卧龙,龙、龙纹大都是三爪或者四爪,张牙舞爪;元代刻三爪或四爪龙形,嘴尖头大,颈细身肥;明代的龙形略有变化,嘴凸头大,颈粗身肥,刻有五爪,且头上有角;到了清朝康熙年间,又将惊堂木上的龙形加以统一修改,使之嘴缩身瘦,看起来就像一条小蛇。
范祖述在《杭俗遗风》中说:“大书,一人独说,不用家伙,惟有醒目一块,扇子一把”,这里所说的“醒目”,就是说书艺人所用的“惊堂木”。惊堂木上迄皇帝,下至艺人皆有使用,且与使用者的身份、职业密切有关,其称谓亦各异。民间流传的一首《惊堂木》诗:“君称龙胆凤翥妃,文握惊堂武虎威,戒规振坛僧道律,唤醒压方紧相随。”皇帝所使用的“惊堂木”,除称作“龙胆”外,又称“震山河”,意思是皇帝一拍四海皆闻,用以显示其至高无上的权威;皇妃使用的除了“凤翥”,还称作“凤霞”;丞相使用的称作“运筹”,亦称“佐朝纲”,用以显示身份;将帅使用的为“虎威”,又称作“惊虎胆”,用以壮军威;僧道使用的称为“醒目”“驱邪”“令牌”,用以醒神;当铺所用的称作“唤出”;药铺、郎中所用的称作“慎沉”“审慎”;客栈柜房所用的叫作“镇静”; 教书先生的那块叫“醒误”,亦称“呼尺”或“戒尺”,以维持课堂纪律;说书艺人所用的除了叫“醒目”外,还称为“过板石”“拎儿”或叫“止语”,开讲前一拍,意在告诉听众注意,说书马上开篇。县官及其文官使用的才被称作“惊堂木”或称“惊堂”。
民国初年,法院的法官使用的依然是惊堂木,今天,我们在一些影视作品里还能看到它的影子。从2002年6月1日起,我国人民法院都使用“法槌”,以维护法庭秩序,体现法律尊严,控制庭审节奏。
(据《西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