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为检察公益林揭牌。检察公益林旨在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秉持“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多元化协作”的理念,由检察机关与林草机关共同筹建,主要针对破坏森林资源、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占用、破坏土地资源等案件中,具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在无法进行原址修复或在原址修复已无必要的情形下,采取在异地补种树木等方式进行替代性生态环境修复。目前,全区共建立“检察公益林”“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 37个,累计补植复绿3.3万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