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
债权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咨询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的债权合计13,392,113.70元,其中贷款本金4,508,000.00元,利息5,118,373.73元,孳息3,765,739.97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
抵押物概况:抵押物为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华街2号和林县酒厂厂区内11521.8平方米的土地及冷库、楼房、机器设备等。抵押房产已拆除,抵押土地已开发住宅楼并对外销售,抵押机器设备已拍卖。
诉讼及执行情况:案件现阶段处于执行程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工作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9日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处置方式:资产拍卖平台公开处置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合作意向: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咨询投资有限公司面对各界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欢迎符合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者购买资讯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上述债权在公告有效期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948618673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天泰董事汇2号楼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