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纪 遏制“雁过拔毛” |
文/徐剑锋
◎头条锐评
3月11日下午,自治区纪委召开全区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计划至今年12月底分4个阶段对嘎查村(社区)、苏木乡镇(街道)及基层站所,盟市、旗县(市、区)存在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向基层延伸。(3月13日《北方新报》)
我区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表明了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坚决态度,也让人看到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美好前景。
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既要有“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也需有科学的方法、有效的措施。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法“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这把尺子管住管好党员干部的“小事”和“小节”,彻底消除一些人的侥幸心理和观望心态,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展开来讲,之所以会出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基层小官也能“上榜”,恰恰说明转变作风没有小事。只有始终坚持当前治标与长远治本统筹推进、同步实施,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才能真正抓出打胜仗的战斗力,抓出不敢腐的震慑力,抓出赢民心的影响力,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