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5日


父母离婚 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

《内蒙古日报》(2017年1月5日) 14版

□乔峻岭

离婚后的父母有平等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即子女归女方抚养时,男方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子女归男方抚养时,女方也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但这种义务主体的平等负担,并不等于抚养费用数额的平均分担,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即:

(一)根据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实际需要;

(二)考虑父母的实际负担能力;

(三)考虑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用,不能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准,但也不宜和父母的生活水平相差过于悬殊。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