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自开始实施以来,以其威严和不容侵犯的姿态给那些窃电、破坏电力设施等不法分子以沉重的打击。但是由于一些不法分子的无知,似乎藐视了它的存在,致使一些窃电行为、违章用电等行为依然蔓延滋长,企业蒙受了严重损失,这些自不待说,一些不法分子的不良行为为电力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因为私拉乱接引发的触电伤亡、火灾事故,一幕幕触目惊心,令人震憾!
面对种种现象,开鲁供电人毅然拿起法律利剑,向这些不法分子宣战!
让负能量黑客曝光
近日,开鲁县供电公司联合公安干警、开鲁县经贸委工作人员,深入大用户企业、村屯、台区,采取地毯式用电大检查的方式,开展用电市场整顿、稽查工作,分区分片进行突袭检查,发现窃电嫌疑当场处理。对窃电数额较大、性质恶劣的犯罪分子,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防形成正能量
高悬舆论之剑。连日来,为了打消窃电分子的“积极性”,该公司不断加大反窃电宣传力度,在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对反窃电反违约用电集中整治行动和电力法律法规作了大密度地宣传和报道,并曝光了一批窃电和违约用电案件,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电是商品”“窃电就是盗窃”的意识。向全社会公布了《窃电和违约用电检举奖励承诺》和举报电话,在乡镇和村屯印发了1万余份反窃电宣传材料,鼓励全社会对窃电和违约用电进行举报,聚社会合力于一锋,对窃电者形成了有效震慑。
铸造防范之剑。针对窃电者手段日趋“高明”的现状,开鲁县供电公司不断加大技术改造资金的投入,为用电稽查人员配备了先进的现场检查、校验仪器,并不断提高计量装置的科技含量,积极推广使用具有防窃电功能的电能表和互感器。为了摄取证据,用电稽查人员利用数码照相机对有窃电嫌疑的用户现场拍照,并为稽查队伍配置了专用车辆及先进的监测、通信、取证设备,用事实震慑窃电分子。同时,该公司还强化营业抄核收等内部环节的监督检查机制,大大减少了窃电者的可乘之机。
舞动整治之剑。为了整治用电市场,各个小分队联动出击。连日来,参与集中整治行动的用电稽查人员、公安干警先后出动用电检查专用车和电力联动服务车50余辆次,组织夜查、突查、“零点检查”“杀回马枪”等各种形势的检查活动60多次,共检查各类高低压客户3126个,依法查处窃电户3户、各类违约用电户137户,有力地打击了心存侥幸的窃电者。
防未病无有穷期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正在不断完善,电力工业的法律法规也正在逐步健全。诚然,作为电力部门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妄下断言,和刑事治安案件一样一概认定违法违纪者就是法盲。通过一宗宗案件,我们不难看出其中不乏顶风作案者,电力案件也是如此。在一些人看来,盗窃和破坏集体或他人财物是违法、犯罪,而盗窃电能、破坏电力设施似乎与违法犯罪不太沾边,殊不知,电也是一种商品,而且是一种特殊商品。
实践证明,维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最有利的武器就是法律这把利剑。
“扬眉剑出鞘”。
(刘庶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