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日,我区已经实现居民身份证区内异地受理,全区所有旗县区都启动了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我区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为全国首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此项工作的自治区。2016年8月15日,我区公安机关开展了18个省区流动人口的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2017年2月20日,受理省区范围扩大到28个省。2017年6月1日起,我区公安机关将跨省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范围扩大至全国各省份。
目前,全区已在所有旗县所在地派出所以及城市市区派出所均设立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点。除此之外,还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农牧区乡镇派出所设立了异地办证点。群众可就近选择受理点办理、领取身份证,无须返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