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展示十八大以来广大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诚信经营意识,工商部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诚信建设,充分展示“重合同守信用”创建成果,推动全社会企业诚信经营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发展。自治区、盟市及旗县三级工商机关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企业自荐、逐级推荐、层层审核、征求意见、媒体公示等评选程序,向社会公示2015-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87家。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于经核实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将撤销其公示资格。
附件:工商总局2015-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