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末,我区金融业与实体经济相关性较强的制造业、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六大行业贷款新增1212.34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比重为66.63%,较去年同期上升3.62个百分点。”12月21日,来自《自治区金融办关于2017年前三季度金融运行情况的报告》的统计数据让人为之振奋:内蒙古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风帆正劲。
今年以来,全区金融系统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实现了信贷投放平稳增长。截至9月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21274.4亿元,同比增长11.59%。贷款比年初新增1913.38亿元,为我区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特别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金融不断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大战略的金融支持力度。通过贯彻落实《2017年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融资工作方案》、组织金融机构参加央企恳谈会、召开多次融资对接会等措施,搭建平台推进政银企对接,推动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支持“五化”协同、“六大基地”建设等战略重点,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截至9月末,全区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余额达到12769.2亿元,同比增长15.42%,比年初新增1299.28亿元。
金融支持脱贫攻坚的力度也进一步加强。
——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的通知》,推动提升贫困地区金融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前10个月,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累计发放扶贫再贷款56.8亿元,在扶贫再贷款的杠杆撬动作用和精准扶贫政策的导向作用下,截至9月末,全区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153.4亿元,同比增长27.2%,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贷款余额51.7亿元。
——围绕《金融支持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全力提升金融服务“三农三牧”的质量和水平。截至9月末,全区涉农贷款余额8215.66亿元,同比增长11.91%,高于各项贷款增速0.32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693.41亿元。
——积极开展“两权”抵押试点工作。截至9月末,我区10个试点地区 “两权”抵押贷款余额25.55亿元,同比增加9.6亿元,贷款规模位列全国开展试点地区第三,较年初新增9.55亿元,有效盘活农村牧区“沉睡”资产。
——发展绿色金融、开放金融步伐加快。推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推动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成立了环境金融中心,实行差异化审批授权制度,绿色信贷规模达100多亿元。目前,全区已发行绿色债券7.5亿元,农业绿色保险保额1889.3亿元,保费收入27.5亿元。同时,持续推进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我们相信,在这一新时代中国金融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下,我区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必将会“百尺高竿,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