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得知呼和浩特市成为“中国十大幸福城市”,市民朱爱民特别高兴:“呼和浩特是不是幸福城,我家最有发言权。”
57岁的朱爱民一家原本住在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回民区工农兵路筒子楼里,那是一间不到12平方米的“老破小”危房。“我们原来住的筒子楼阴冷潮湿,用小煤炉取暖,不通水也没有厕所,更没有产权。去年,政府拆迁筒子楼,我家用拆迁补偿金买了6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现在住进了属于自己的‘新’房里。赶上好时候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加持续。”一直以来,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的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的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深入实施幼有所学、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民生七有”工程,切实解决了一系列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首府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虽然正值寒假,可是武川县西乌兰不浪小学的孩子们却盼着早点开学。原来,从去年4月开始,呼和浩特市在西乌兰不浪小学进行了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试点。从那时起,西乌兰不浪的80名学生每天都能吃到包含一个蛋、一杯奶的营养餐。
加大教育投入,优化学校布局,创新工作机制,均衡教育资源,努力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差距,着力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这是呼和浩特市在教育领域作出的一系列努力。随着教育改革的稳步推进,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教学水平、师资力量、办学成果都有了质的飞跃,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也在不断提高。
去年,呼和浩特市教育支出53.56亿元,使全市53526名普通高中学生和29798名中职学生全部享受“两免”教育惠民政策,对蒙语授课幼儿园实施每年每人免保教费550元的政策,对2507名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授课住宿生、53986名高中阶段学生的助学金、住宿费及高等职业教育奖助学金等予以保障。此外,市本级进一步加大对旗县区教育补助力度,累计下达旗县区教育补助资金15.9867亿元。
2017年,呼和浩特市对各类民生支出全额保障,不留缺口。全年各类民生支出达294.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七成以上。
让我们看看呼和浩特市在这些“民生七有”工程关键词上如何解题见真章的:
“三农”——全年投入农村扶贫资金4.7亿元,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亿元;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9亿元;玉米生产者补贴3.9亿元;惠农“一卡通”发放范围扩大到65类82项,发放资金18.46亿元,全市39.7万农户、近193万人次受益;争取自治区“一事一议”奖补资金3259万元,市本级拨付配套资金2500万元,重点对乡村街道硬化、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人畜饮水工程等涉及农村生产生活的建设项目进行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保障——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2亿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市四区每人每月565元、旗县每人每月515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744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200元,特困人员供养中农村牧区五保对象供养集中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8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672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4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760元;■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自2017年1月1日起,实行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将全市25045名80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津贴补助范围;对原国有集体企业大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社会保险救助,拨付资金5000万元。
医疗保障体系——全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96亿元,切实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资金需求;拨付公立医院补助支出9726万元;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就医需求,拨付乡村医生巡诊补助资金42.6万元。
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全年住房保障支出10.33亿元,重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补贴;拨付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老职工住房补贴资金1575万元,共补助66个单位、817名职工。
文化体育投入——全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76亿元,其中市本级投入群众体育场馆建设3.8191亿元,对504场文化下乡惠民演出、文化进社区和12796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进行演出场次补助,对春节元宵节文化庙会和广场消夏等群众性文化活动进行经费保障。
道路升级改造——全年交通运输支出10.25亿元。对全市公路、道路进行维修整治;安排公交运营及租用新能源车辆补贴3.4210亿元,进一步改善市民乘车环境和出行效率。
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呼和浩特市一步一个脚印,在“民生七有”工程建设上交出了一份令群众满意的答卷。
如今,站在“中国十大幸福城市”荣誉的新起点。撸起袖子加油干,脚踏实地向前走。进入新时代,一座稳稳地托举起百姓幸福感,充满活力、美丽宜居、和谐幸福的城市呼和浩特就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