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宣统时期的妇女还要缠脚。我外婆就是小脚女人,她生前讲述缠脚的经历,都是母亲强迫的,如果不从就要罚跪,甚至打骂。理由是只有小脚女人才嫁得出去,一方面是母亲对女儿的溺爱,另一方面是母亲对女儿强加痛苦,丧失干重活劳动力,这是旧社会的悲剧。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封建统治,建立民国政府,男人一律要剪辫子,女人一律要放小脚,以后才没有缠脚了。如今已经很难见到小脚女人,除非是百岁以上的老人。
二十多年前,我的岳母生病,将她接到城里照顾,给她洗脚时,看见五个脚趾向内弯曲,和脚掌连在一起。这双尖尖鞋(如图)就是那时叫我回乡下拿来保存的。此鞋为红缎料和各色丝线绣出桃子、佛手、梅花图案,纹饰五层,鞋后跟至鞋脚尖装饰一周花边,更显得做工精致美观,脚底尺寸长度9厘米,正好三寸,真可谓“三寸金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