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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跳闸”再次拷问规则意识

  □毛建国

  双手支撑起身体,双腿上抬越过地铁检票闸机,实在跳不过去则从闸机下钻过去……近日,多名乘客地铁“集体跳闸”逃票的视频在网上热传。据视频拍摄者称,这一幕发生在本月19日成都地铁4号线非遗博览园站,当时成都“草莓音乐节”首日演出刚散场,地铁内客流量较大。

  看了一下视频截屏,翻、爬、跳……充分运用了各种肢体语言,真是“叹为观止”。看过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对这一幕难免会有一种熟悉感。在勒庞看来,群体行为中,异质性容易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甚至无素质会占上风。因为群体是无名氏,个体不必承担责任,所以只要有人扮演了“带头大哥”的角色,就很容易遭到模仿。

  勒庞的《乌合之众》更多是提出问题,并没有给出解决办法,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于群体行为就完全束手无策。当前,包括地铁方在内,舆论从文明角度对“集体跳闸”给予了集体谴责。这种强烈的爱憎感是值得肯定的,但“乌合之众”现象的发生,既有文明的问题,也有规则的问题。对于群体行为,更重要的还是确立规则意识,让规则深入人心。回到最初的“集体跳闸”画面中来,既有不文明主体在带头,也有从众心理在跟随,但毋庸置疑的是,这一行为再次考验了当事人的规则意识。文明与规则,有时是分开的,有时又是一致的,没有规则也就没有文明。

  从根本上讲,现代社会是一个规则社会。特别是公共生活,如果不按照既定的规则运行,简直不可想象。“集体跳闸”既然是逃票行为,就应该受到惩戒。对于地铁逃票,各地都有相关规定,《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持伪造证件乘车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逃票的,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既然有了规定,就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不能陷入“法不责众”的桎梏中。

  当然,对于“集体跳闸”,谴责是必要的,但绝不能止于谴责,还应该拿出罚款、失信惩戒等具体手段。诚然,找出这些“跳闸者”需要花费不少成本,但为了维护规则、维护文明,有时就需要不计成本。从本质上来讲,这也是对规则和文明的最好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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