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档案资料征集活动旨在全面回顾改革开放40年来波澜壮阔的伟大历史进程,充分记录和反映自治区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和人民生活翻天覆地的变化。征集档案资料内容包括重要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所形成的文件、记录、录音、录像等,英模、劳模和各行各业先进典型存留的笔记、日记、书信、照片、影像或录音资料、调查报告、文件草稿、讲话记录、回忆录等,各个历史节点举办的重要纪念活动形成的证件、奖章、照片、题词、签名、录音、录像、书刊资料等,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历任自治区领导在自治区开展公务活动时形成的讲话、录音、录像、照片、题词、书信等。
档案资料征集原则上以征集原件为主,可采取捐赠、寄存等方式。自治区档案馆对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根据捐赠档案资料的数量及珍贵程度,分别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捐赠、寄存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自治区档案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