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8年我区第一批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6.2%

农用滴灌带产品质量仍不容乐观
  本报7月30日讯 近日,自治区质监局开展了2018年第一批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134家企业的239批次产品,合格102家206批次,不合格33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6.2%。

  本次监督抽查,在生产领域抽查了聚酯(PET)无气饮料瓶、农用地膜、工业盐、化肥及农用滴灌带产品等5类产品。其中,聚酯(PET)无气饮料瓶、农用地膜、工业盐产品继续保持稳定,合格率为100%;化肥产品抽查65家企业149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5.3%;农用滴灌带产品抽查35家企业41批次产品,合格率为36.6%。

  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33批次产品包括化肥7批次、农用滴灌带26批次。

  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分析

  【化肥】

  按照化肥产品国家标准,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主要检验氮、有效磷、氧化钾、总养分、氯离子、有机质、重金属、钾含量及标识等项目,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项主要为总氮的质量分数、氧化钾的质量分数、氯离子的质量分数与标准要求不符合,产品包装标识不规范。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个别企业对肥料包装标识标准要求了解不够、有机质含量达不到标准指标要求、单养分含量达不到标明值要求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同时,企业人员对产品质量把关不严也是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之一。

  【农用滴灌带】

  我区农用滴灌带产品质量问题较多,2016年至2018年,在质监部门连续3年跟踪监督抽查中,合格率分别为55%、24.9%、36.6%。

  按照农用滴灌带产品国家标准,本次监督抽查主要检验壁厚极限偏差、拉伸性能、内径极限偏差、滴水孔间距偏差、炭黑含量等项目。不合格产品主要是拉伸性能、流量均匀度、规格尺寸和炭黑含量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主要原因是:一是一些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原料中大量掺入回收料或劣质色母料;二是大多数企业不具备原材料把关及出厂产品自检能力;三是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到位,未严格控制温度和生产速度;四是有的企业生产设备和模具不符合要求,影响最终产品质量。

  标称的26家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分别是:包头市鑫双龙科技有限公司、固阳县禾润苗滴灌厂、内蒙古正瑞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联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宏丽滴灌带厂、内蒙古胡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正兴裕农节水有限公司、内蒙古润泽节水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敖汉旗羊场亿泽滴灌带加工厂、敖汉旗木头营子亚亮滴灌带加工厂、内蒙古诺尔灌溉有限公司、准格尔旗禾润农业设施专业合作社、乌审旗无定河西瓜种植协会、内蒙古天露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乌审旗润丰节水灌溉有限责任公司、杨凌荣丰节水灌溉有限公司乌审旗分公司、内蒙古昌熿绿丰滴灌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乌审旗百亿农业节水材料厂、杭锦后旗陕坝镇茂源农田节水滴灌带厂、巴彦淖尔市亨润节水灌溉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乌拉山益农节水滴灌带厂、乌拉特前旗宜农专业合作社、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润禾田滴灌带厂、乌拉特前旗大佘太新蒙荣农贸专业合作社、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恒广源滴灌带厂、乌拉特前旗大佘太保顺利农贸专业合作社。

  标称的6家化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分别是:内蒙古大有生物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斌利肥料有限公司、内蒙古新开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兴安盟金鼎丰肥业有限公司、内蒙古翔龙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开鲁县蒙青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胡楠)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国内新闻
   第04版:国内国际新闻
   第05版:草原足球
   第06版:质量报告
   第07版:公告
   第08版:读友
   第09版:经济涮锅
   第10版:小康图景
   第11版:科技
   第12版:生活
我区质监部门 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把脉问诊”
自治区质监局与中标院“联姻” 助力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
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 要罚!
锡盟质监局 查获一起特种设备违法案件
鄂尔多斯市一企业 无证充装压力容器被查
2018年我区第一批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