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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 大草原上描绘壮美的时代画卷

敖包山下鄂温克旗各族人民和谐共处共享繁荣。
锡尼河西苏木巴彦呼硕嘎查卫生室让牧民更加方便。
贫困户种植的蔬菜大棚。
  □文/图  布日古德

  改革开放40年来,鄂温克族自治旗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笔者走进这片神奇美丽的大草原,触摸到的是日新月异、蒸蒸日上的发展态势;感受到的是追风逐月、踏歌而行的奋斗精神。尤其是近年来,鄂温克旗委、政府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全力转变发展方式,加强供给测结构性改革,调整产业结构,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2018年上半年,鄂温克旗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33390万元,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09431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6107元,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726元。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鄂温克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呈现出了经济快速增长、民生普遍改善、社会稳定和谐、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持续好转的良好态势。今后,我们将深刻理解、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鄂温克草原建设得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美好。”鄂温克旗委书记赵玉林信心满怀。

  党建工作呈现新面貌

  旗帜就是方向,队伍就是力量。鄂温克旗委、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嘱托,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鄂温克旗结合嘎查“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2018年有15名大学生村官、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当选嘎查“两委”干部。全旗实现嘎查书记、嘎查达“一肩挑”20人,达45.45%。从优秀后干部中择优下派“第一书记”44人。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对在册的116名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和动态管理,解决“后继乏人”的问题。鄂温克旗还将“党员中心户”作为服务型党组织的重要载体,共培树“党员中心户”125户,可辐射带动党员996人,群众4539户。打造“党员中心户+合作社”模式,目前,党员中心户联系的牧民专业合作组织达75个。

  鄂温克旗以党章党规和《党支部工作条例》为遵循,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报批制度、全程纪实制度,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涵。结合牧区实际,创造性的总结提炼“分片商议,集中表决”议事方式,对拟研究事项先期在片区内商议,再经牧民大会表决,提高在牧民大会上的通过率,使“532”工作法更加符合牧区实际。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根据“十星级”管理办法评星定级结果,每年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旗44个嘎查进行分类排队,集中整顿。近3年,共整顿转化后进嘎查15个。

  鄂温克旗制定了《鄂温克旗扶持发展嘎查新型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推广“党支部+”党建促发展运行模式,多渠道整合项目资金,累计投入3700余万元,发展产业项目,2017年底,全面消除了“空壳村”。自2015年以来,投入1800余万元,对嘎查社区活动场所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基层组织工作正常开展。结合经济发展情况,建立嘎查干部报酬待遇稳定增长机,今年1月份起,按照自治区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来执行嘎查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嘎查达和其他成员分别按照党组织书记的95%、80%落实了基本报酬。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4年以来,鄂温克旗已累计减贫947户2240人,贫困发生率由11.5%下降至1.54%。截至2018年9月底,全旗有未脱贫人口109户、282人。脱贫攻坚大考在即,鄂温克旗摘帽为目标,精准把脉、分类施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脱贫工作中,鄂温克旗成立了由旗委书记、旗长任双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并率先设立脱贫攻坚指挥部,旗委副书记、分管副旗长与抽调的30余名精干同志集中常态化办公。指挥部下设20个专项推进组、10个特色产业推进组、8个苏木乡镇战区指挥部、44个嘎查战区指挥室,完备的领导指挥体系,推动脱贫工作有序调度、高效推进。执行“三级联动”包扶制度,处级领导干部包苏木乡镇、旗直部门及驻旗单位包嘎查、党员干部帮扶贫困户,增强脱贫攻坚的整体合力。

  鄂温克旗实施“清单式”管理,制定年度《旗级领导和处级干部脱贫攻坚责任清单》《旗直部门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清单》《苏木乡镇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清单》《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实施细则》,执行“四落实”制度,分战区、分部门逐级签订脱贫攻坚责任状,向各级主要领导发出的“一封信”,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党政同责促攻坚”要求。

  鄂温克旗在全市率先成立旗县级扶贫开发协会,建立旗县与苏木乡镇两级扶贫爱心超市,连续两年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合作发起“为大病家庭点燃希望”腾迅网络筹款活动。华能伊敏煤电公司、神华大雁公司等驻旗大企业和市直包联部门积极结对帮扶贫困户,深度参与脱贫攻坚;伊赫塔拉、绿祥、益丰等驻旗中小企业及20余家专业合作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力脱贫攻坚。

  鄂温克旗结合自治旗实际,重新编制修订了更加接地气的9大类67项精准脱贫措施“新菜单”。67项精准脱贫措施涵盖了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易地搬迁、安居保障、基础设施提升、创业就业保障等各领域,一项项政策的落地,兜起了鄂温克旗脱贫摘帽的底气。

  鄂温克旗投资1亿余元组织实施嘎查集体经济畜牧业主导产业101个、嘎查集体经济转型产业37个,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带动全旗863户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的工资收入和分红收益。培育扶持51家畜牧业产业示范合作社,建立“合作社+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吸纳697户贫困户以资产入股、投工投劳、牲畜托养入社等方式获得收益分红,实现户均2000余元的收益。支持363户贫困户发展蔬菜、蒙中药材、黑木耳种植,大鹅、生态鸡、生猪、肉驴养殖,民族食品、民族服饰加工,家庭牧户游,林业家庭苗圃等11种投资少、风险低、见效快的特色优势产业,实现户均近万元的直接收益。投资2.5亿元实施42.4兆瓦光伏扶贫项目,带动全市1697户贫困户(鄂温克旗69户)实现20年稳定收益,每户每年3000元。

  鄂温克旗在全面落实医保缴费补贴、“三个一批”行动、免费健康体检、家庭医生签约、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服务等普惠性政策基础上,投资450万元为贫困群众购买健康扶贫再保险,将贫困户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2%;对一个自然年度内贫困户住院医疗费用自付比例超出2000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障基金报销;对旗域外救治大病医疗费用预计超过5万元以上的使用大病保障基金先行支付;对慢病贫困人口门诊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部分使用大病保障基金进行兜底。

  鄂温克旗把扶志与扶智作为脱贫攻坚的根基,扎实做好贫困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领,通过巡回宣讲、文艺演出、心理咨询、知识竞赛、劳动技能竞赛等一系列活动,用身边的真实故事调动贫困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整合各部门培训资源,为贫困户免费开展包含特色种养业技术、民族手工艺品制作、民族食品生产、电焊和家政服务等32个工种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并为贫困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保姆式”服务,培育其自我发展能力。

  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对于鄂温克草原而言,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

  近年来,鄂温克旗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草系统治理,生态环境已得到了持续改善。   

  鄂温克旗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并举,相继实施退牧还草、退耕还林、沙地治理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得到全面保护。积极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旗内24条河流、6个湖泊水质全年稳定在三类水体以上。切实加强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

  鄂温克旗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各地区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拆炉并网、达标排放等冬病夏治专项行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着力抓好全旗河湖管理保护,做好呼伦湖上游生态保护和呼伦贝尔中心城区水源地保护,强化突出问题整治,加强治水能力建设,健全河湖保护管理机制,协调实施中心城区水源地引水工程,积极推进苏木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工程。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旗域内24条河流、6个湖泊全部配备了旗乡两级河长湖长。作为呼伦贝尔市最大的人工草地种植旗市,依托国家退牧还草项目、高产优质苜蓿示范项目、农业开发草原建设项目带动,优质高产饲草基地建设规模不断扩大。

  鄂温克旗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加大人工饲草地建设规模。开展适应本旗气候的牧草种子品种选育以及天然草原改良等科研项目,努力选育或探索出更适合本旗种植的牧草品种或天然草原改良措施。集约化、规模化的人工种草技术,正让优质高产牧草逐步扭转传统草牧业完全靠天吃饭的发展模式。

  鄂温克旗坚持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多措并举,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十二五”期间,结合中央造林补贴试点项目进行了集中治理。完成灌木造林地总块数222块,总面积15000亩。开展封山(沙)育林工程,累计完成封育面积11.5万亩,人工造林13万亩,治理流动沙地10万亩,加强苗木培育基地建设,实现年产苗木1000万株,改扩建种子生产基地,实现年产樟子松种子1.2万千克,森林草原防火实现四网两化,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处,湿地保护面积达30万亩。

  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鄂温克旗牢牢把握经济高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输出”工程,形成倒逼机制,通过“输出”来检验和审视畜牧业生产,进而带动加工、引导生产,加快转型升级,切实让高质量发展成为绿色崛起的主旋律。  

  1984年,鄂温克旗实行了“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畜草双承包责任制”的改革,特别是进入1998年以来,随着草原“双权一制”工作不断落实完善,畜牧业逐步走向实行划区轮牧和牲畜舍饲圈养、以草定畜,由数量扩张型转变为集约高效型的畜牧业的道路。

  2017年末,鄂温克旗畜牧业总产值达到112007.2亿元;比1978年的1015.6万元增长110.28倍。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水、棚、草为中心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目前,全旗有永久性棚圈4319座,面积达66.62万平方米,苏木、嘎查级饲草储备库51座,总面积达5.19万平方米,储草能力8万吨,天然草原总面积1905.8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1720.5万亩,牧民户均拥有草场2000余亩。  

  2012至2017年,通过中央财政支持现代肉羊生产发展资金,示范创建绵羊生态家庭牧场180个,鄂温克旗建立了优质呼伦贝尔短尾羊核心区和肉羊杂交羔羊生产核心区,目前,呼伦贝尔羊纯繁核心区4个,杂交肉羊生产核心区6个,种羊场2个。

  自实施“禁牧还草”战略以来,各种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村、专业户应运而生,并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迈进。从2013年开始,开展系统的选种选育呼伦贝尔短尾羊工作,将这独具特点的“品系”培育成为地方新品种。鄂温克旗率先开展三河马选育工作。目前,鄂温克旗良种及改良种牲畜由1958年的1.48万头(只、匹),发展至2016年的94.48万头(只、匹),牲畜出栏率由1978年的13.66%,上升到2017年的42.65%。全旗草原围栏保留面积为843万亩;人工种草建设步伐加快,全旗草原改良保留面积达67万亩。

  积极推进“互联网+草原畜牧业”战略和“公司+基地+协会+牧户”模式,形成养殖、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链条。目前,销售收入百万元以上企业完成销售收入由13020万元增加到53256万元,带动农牧户从3300户发展到4030户。旗级以上重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家。200多种农畜产品在一线城市进行线下和互联网电商线上销售。内蒙古“名优特”农畜产品19个,无公害农产品6个、绿色食品12个、有机食品8个,新增区级著名商标3个,市级知名商标1个,呼伦贝尔短尾羊地理标志申请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为提高畜牧业防灾抗灾能力,鄂温克旗投资1245万元在辉苏木等3个苏木建设了7处饲草储备库,人工草地保留面积达到70万亩,形成了以饲草储备基地为中心的饲草加工和配送产业,率先在全国建起了饲草储备体系。

  鄂温克旗马产业蓬勃发展,7个马业协会相继成立,育马基地运行良好,大批纯血种马和母马得以引进,成为自治区第一个引进纯血马、并有计划地开展选种选配的旗县。鄂温克旗还争取到自治区级三河种马生产经营许可证,承担起了竞技马新品系和选育提高当地品种的重任。

  团结奋斗共享繁荣

  辽阔壮美的鄂温克草原,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以鄂温克族为主体,汉族、蒙古族、达斡尔族等26个兄弟民族携手并肩,团结一心,谱写着一曲曲发展进步的悠扬牧歌。

  党的十八大以来,鄂温克旗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全旗民族工作的核心,紧密结合旗情实际,制定了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该旗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力筑牢各民族水乳交融、唇齿相依、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思想观念,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牢牢深入人心。鄂温克建旗60年来,先后召开11次全旗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先后涌现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个,模范个人4名;自治区级模范集体10个,模范个人9名;市级模范集体21个,模范个人20名;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5个,市级示范单位11个。2014年自治旗获得“全国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旗”荣誉称号。

  鄂温克旗以呼伦贝尔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契机,团结和带领全旗各族人民开创了民族团结和睦、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喜人局面。截至2017年底,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0.5亿元,在全区102个旗市区中排名第56位,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0.9亿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达到29148元和20581元。自治旗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旗”“国家级生态旗”“全国文明旗县城” “中国旅游强县”“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民族歌舞之乡”“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全国体育强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鄂温克旗高度重视保护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建设了3万平方米的民族文化产业创业园。对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额鲁特蒙古族、布利亚特蒙古族的历史文化进行收集抢救,先后挖掘抢救自治区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4项。将鄂温克抢枢、布龙等传统体育项目纳入中小学乡土教材,鄂温克语纳入民族学校课程体系等方式,着力推进民族语言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

  鄂温克旗各级党组织注重培养、选拔、任用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的少数民族干部。全旗副科级以上干部总人数395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305人,占干部总数的79%;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先后走上了领导岗位,为自治旗的繁荣与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鄂温克旗坚持发展为民族工作的第一要务,将全旗财政支出的90%用于民生领域。制定了《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始终把发展民族教育摆在突出位置。目前各苏木乡镇有双语授课民族学校12所,少数民族群众子女实现就近入学。基层卫生院实现全覆盖,蒙中医药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城乡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530元,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88.6%和45.6%,各族人民生活有了更高质量的保障。

  近年来,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鄂温克旗投入资金10亿余元,对各苏木乡镇、嘎查林场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有效解决了民族地区群众饮水、出行、通电、住房、环境、购物、娱乐等突出问题。同时,各级民委先后给予鄂温克旗较少民族人口发展项目资金支持1.4亿余元,大力扶持牧民发展畜牧业生产,改善居住条件,为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注入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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