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自治区党委聚焦苏木乡镇和街道存在的机构设置多而杂、小而全,职责分散、效率低下等问题,按照中央有关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加强党政基层组织建设,整合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把为民服务作为改革的生命力和动力源泉。
科学统筹设机构,用好改革“手术刀”。对苏木乡镇和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进行了重新整合。规范派驻机构设置,旗县(市、区)政府设在苏木乡镇和街道的站所,全部实行属地管理,并与苏木乡镇和街道相关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减少各类合署办公和挂牌机构,做到“能统则统、能减则减”,搭建起简约、精干、高效的基层组织架构。
灵活政策强队伍,启动力量“倍增器”。打破机关和事业单位一般岗位限制,编制实行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有效地提高编制使用效益。例如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针对乡镇和街道编制存在缺口,难以满足工作任务和改革要求的问题,通过“减上补下”的原则,统筹研究海拉尔区编制资源。行政编制从各街道办事处之间调整,调整后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为16名,辖区面积大及具有管理农村职能的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为18名,乡镇行政编制为30名;将从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调剂出来的64个事业编制充实到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平均每个乡镇和街道补充进7名,既为乡镇和街道适当增加了事业编制,又优化了区级事业编制结构,解决了编制下沉的难题,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领域倾斜。与此同时,各地各单位严格规范基层借调人员的管理,全面整治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现象,确保基层的事情有人干。
权责对等界限明,厘清法治“脉络图”。将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点多面广、由苏木乡镇和街道管理更为便捷有效的99项行政权力事项,交由苏木乡镇和街道管理。实行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度,进一步厘清苏木乡镇(街道)与旗县(市、区)政府部门间的关系,厘清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居)民委员会等权责边界。建立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实现权随事转、权责相宜。各地各单位根据基层权限和服务事项,与旗县(市、区)合理划分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提升了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和水平。
为民宗旨再强化,打通基层“肠梗阻”。建立“四办”清单、优化公开审批服务流程,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网上办理,落实村级服务站点全覆盖。有条件的地区还加大创新力度,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暖等服务,以及上级部门派驻的业务统一入驻党群服务中心窗口。例如包头市土右旗对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形成了土默特右旗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以下简称“四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共计“四办”事项215项。其中,合法合规的“马上办”事项31项,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网上办”事项13项,面向个人的“就近办”事项20项,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的事项151项。此外,各地各单位深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连同自治区赋予的执法事项和旗县级政府部门委托的执法事项,全部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统一执法工作,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提高了执法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