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明确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求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建筑行业历来是农民工欠薪高发地带,工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导致用工秩序混乱、利益链条长,是治理欠薪问题的一个重点。无论这个链条中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最终受害的都是农民工。
因此,本次通过的《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或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对拒不支付拖欠工资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力度持续加大,“黑名单”制度日趋完善,农民工权益有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据国家统计局监测调查,被欠薪的农民工比重从2008年的4.1%下降到2013年的1%,2018年又降到0.67%。全国劳动监察机构查处的欠薪案件、拖欠金额及涉及人数3个指标也均呈逐年下降趋势,近年下降幅度都在30%以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欠薪问题还未根本解决。要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关键是要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的要求,持续加大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向社会公众传递“欠薪可耻,恶意欠薪有罪”的明确信号。
让责任主体切实负责,必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全周期农民工工资支付过程的监管。构建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拖欠风险预警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机制,可有效预防农民工欠薪风险。严格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当商品房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开发商申请动用的预售资金,应首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缴纳及农民工欠薪投诉处理情况进行监控和预警,并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实施的各阶段进行跟踪管控。
如此这般严抓严管,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才不是一句空话,才能筑牢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