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
把制度执行到位,将政策贯彻到底,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制度的效能。
“立制治有体,施治有序”。第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体系,毫不动摇的坚持和巩固我国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推进各制度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制度体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各级党委(党组)要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紧密结合实际,把全会部署的任务及时纳入工作日程,认真梳理各项改革任务的完成情况,已经完成的要巩固深化,尚未完成的要继续推进。要鼓励基层大胆创新、大胆探索,及时对基层创造的行之有效的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进行总结和提炼,不断推动各制度完善和发展。
第二要不折不扣的遵守和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更在于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制度执行越有利,制度优势就越能转化为治理效能。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指出,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作制度执行的表率,确保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都按制度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制度指引方向、规范行为、提高效率、维护稳定、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要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的全过程,构建责权利统一的体制机制,通过落实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逐利须尽责,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第三要提升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决定》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只有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尽快把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工作本领都提高起来,尽快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因此,领导干部要在尊重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确保不出偏差、不做选择、不搞变通。要增强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增强斗争本领,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提高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