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出,各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好经营场所消杀、从业者防护和进店顾客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取消对进店就餐的消费者进行扫描二维码和其他形式实名登记个人信息。取消控制人员流量、接待量不高于原有餐位数的50%、营业时间限制等限制条件。就餐中,餐桌间距、顾客间隔应保持适当距离。倡导“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备餐、分餐台放置餐食,使用玻璃罩等进行遮盖。不得提供婚宴、喜宴等群体性宴席服务。同时要求各餐饮单位按照要求开展春季卫生大扫除,保证营业场所干净整洁,卫生无死角。
据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已恢复营业10063家,占总数的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