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该市此次发放的消费券分为电子消费券和现金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每张面值50元,每人限领1次;低保户现金消费券每张面值30元,每人1张;工会会员现金消费券每张面值50元,每人4张,共计200元。凡乌海市居民均可申请电子消费券,全市低保户每人可领30元的现金消费,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以现金消费券形式,向本单位会员人均发放抗疫特殊慰问金200元。电子消费券、现金消费券只限于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美容美发、百货商场实体店面使用,使用期限从发放之日起至6月30日止。
据了解,乌海市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由该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统筹、拨付、后续兑付及审核监督工作。电子消费券分两批发放,第一批发放时间为2020年4月上旬,第二批发放时间暂定为2020年5月上旬。工会会员、低保户的现金消费券于2020年4月上旬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