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自治区普查办技术组结合国家普查办制定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表》逐条细化验收细则,将标准中较笼统的表述细化为具体时间、数量、形式等要求,并将验收分数细分,多项要求考量打分,进一步确保验收分数合理全面。
据了解,按照进一步细化的验收表,自治区普查办对照验收表逐项对呼和浩特市普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预验收,并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及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自治区普查办将对验收细则做进一步修改和补充。
会议要求,全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工作已经到了最后的收官阶段,全区各级普查办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全面展现全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成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打下坚实的基础。
(杨爱群 李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