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幅压缩、下放行政权力,自治区本级权力清单由3278项压减到947项,压减71%,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364项;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将有关部门的99项证明事项依法压减至16项并向社会公布。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行政立法质量进一步提升。修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推进立法公开,强化立法听证,增强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度和民主性。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和《合法性审核意见文书参考格式》,行政决策法治化进一步加强。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全过程记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政府规章形式规范“三项制度”的推进落实。强化监督制约,2019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346件,办复率100%,政府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加强行政复议和仲裁工作,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各级共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4607件,复议案件同比增长23.2%;仲裁机构办理仲裁案件3222件,涉及标的额121.8亿元。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2019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2020年,我区将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完成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各项目标任务。
发布会上,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贾莉,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政务服务局局长鲍建中,内蒙古税务局副局长刘长在,包头市副市长王美斌,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副区长徐相军,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详情见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