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是组织招募人员跨境赌博、经营管理向我国公民吸赌的跨境赌场、赴境外参与赌博、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终端等开设赌场、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及参与网络跨境赌博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上述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从事跨境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法从重惩处。
二、凡为跨境赌博违法犯罪分子传授犯罪方法,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的,一律以赌博犯罪共犯论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凡是在境外从事有关跨境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回国必查”,逐一调查、一查到底,依法打击处理。同时,参与跨境赌博、网络赌博活动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参赌人员。
四、对参与跨境赌博、网络赌博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决依法从重处罚。对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五、对有组织的职业性赌博团伙,暴力护赌、高利放贷为赌博提供条件,为索取赌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伤害、绑架的黑恶势力,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六、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跨境赌博的综合治理,加大非法资金管控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为跨境赌资提供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对相关违法犯罪人员,在出入境管理、个人征信等方面加大管控惩戒力度,建立参赌及从业人员出境游“黑名单”等制度。
七、跨境赌博“十赌九输”,是“陷阱”,是“圈套”。请广大群众认清其骗人本质和严重危害,自觉抵制赴境外或在网上参赌,高度警惕赌博诈骗的新手法新特点,不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
八、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可拨打当地110报警电话举报跨境赌博违法犯罪线索。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设立举报信箱(邮编:010051,地址: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15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国合局,请注明“跨境赌博举报”)。群众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在捣毁特大犯罪窝点、打掉特大犯罪团伙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予以最高50000元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窝藏、包庇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