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战疫情,全面稳就业。截至6月10日,全区13.4万预计毕业生中,已实现签约59721人,签约率为44.57%。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组织领导全面强化。一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教育厅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置于全区高校系统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予以推进。二是高校责任全面压实。明确要求高校系统严格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层层压实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就业工作部门、院系负责同志和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责任,形成全员促就业的工作格局。三是重点工作明确部署。召开了2020届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对新形势下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推进举措及早谋划。一是迅速转变工作方式。2月初,紧急叫停一切线下招聘活动,重点打造了“就业需求线上报,就业指导线上听,就业岗位线上找,就业服务线上办”的服务模式。二是创新开展网络招聘。2月初,发布了《致用人单位的一封信》,邀请4293家用人单位线上发布岗位需求127885个。三是全面提供线上服务。同步发布《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疫情防控事项公告》,开展就业线上服务4206人次;接受业务咨询60000余人次,提供包邮回寄服务1000余份。
第三,统筹调度精准有力。一是认真落实自治区工作部署。按照全区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部署,按时报送周工作推进情况13次,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了决策参考。二是动态研判就业形势。将原有月度统计工作调整为每日监测统计,力求以更具时效性和精准性的就业数据,指导工作举措的及时调整。三是完善就业统计制度。与54所高校签订了就业统计工作责任书;建立了就业统计日报、周报、月报制度,就业数据精准性和严肃性进一步提升。
第四,在线指导实效突出。一是开通线上学习。通过内蒙古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服务云平台投放就业创业精品课程,并提供职业发展咨询、测评等服务。学生在线学习人次已达29.01万,咨询测评人数为1.82万人。二是提升求职能力。2月20日,启动了首届大学生网络简历设计大赛,全区近万名大学生通过比赛获得了实战体验、提升了求职技能。三是强化教育引导。围绕不同主题举办了5期“生涯教育第一课”直播活动,启动了名师大讲堂线上讲座,30余万名师生从中受益。
第五,招聘活动创新开展。一是积极打造线上招聘。截至6月10日,各高校在疫情期间累计举办招聘会529场,其中线下12场,网络招聘单日最高达91场,提供岗位需求50余万个。二是全面推进线上宣讲。积极为用人单位宣讲企业文化、用人需求搭建平台,举办空中宣讲会232场。三是适时启动现场招聘。5月20日,启动了“2020年毕业生百日攻坚现场招聘”活动。目前,已通过双预约模式举办了3场线下招聘会,入场参会的153家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4735个,毕业生现场达成签约意向的比例保持在30%以上。此外,内蒙古医科大学、呼伦贝尔学院也相继启动了校园现场宣讲活动,共提供就业岗位1100余个。
第六,就业帮扶落实到位。一是精准摸排学生底数。54所高校均按要求成立了帮扶工作组,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和湖北籍毕业生信息台账进行完善。二是推动落实帮扶举措。对有就业意愿并愿意接受帮扶的毕业生实行“一人一策”动态服务,并提供不少于5个的岗位选择。三是扩宽“绿色招聘”渠道。推动内蒙古大学等3所高校携手全国32所高校共同举办了同心共筑 2020届毕业生高校联合网络招聘会暨少数民族毕业生专场活动。
■下转第4版 ■上接第2版
第七,宣传引导有效强化。一是注重示范引领。邀请学生嘉宾参与“大学生视角谈就业”直播课,以成功求职经历引导未就业毕业生主动就业。二是注重正面发声。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作,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对工作推进情况及相关活动进行报道。三是注重经验分享。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高校先进工作经验,整体提升全区就业工作水平。
第八,工作合力强势汇聚。一是汇聚政策合力。与相关部门就扩大我区就业牵引项目有关事宜进行沟通协商,助力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就业。二是汇聚地域合力。与呼和浩特、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联合启动区市联动网络招聘月活动,助力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三是汇聚行业合力。与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工信厅、团委、应急事务管理局等相关厅局,联合开展专项招聘、就业实习等工作,助力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
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局长王林:
2020年,全区有就业需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约17.1万人,需就业人数创历史新高。其中,应届生预计约13.4万人,往届生3.7万人。截至5月底,全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4.59万人,完成年度计划13万人的35.3%。
今年以来,人社部门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抓好政策完善和落实。一是积极出台促进多渠道就业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的若干措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0号),转发了《人社部等五部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从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比例、扩大考研升学和参军入伍规模、开发基层岗位、提升贷款额度扶持创业、给予就业服务补贴等,提出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15条政策举措,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了优先政策保障。二是扎实抓好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年初,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压实工作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对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标任务落实旬调度制度,加大对基层落实创业、培训、见习等政策督促力度。三是畅通就业信息发布渠道。开通了全区“1+12”人力资源网络招聘服务通道,通过内蒙古人才网、内蒙古人才网手机APP、内蒙古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和各盟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站,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全天候注册登记、信息发布、供需对接、业务咨询等服务,上下联动开展线上就业信息发布,切实让毕业生知晓就业政策、服务流程,及时掌握就业信息。四是全面组织线上职业培训。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针对毕业生等就业群体参加线上职业培训,分5批公布了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186个。依托各类线上培训资源,通过网络平台、培训APP和公共邮箱、邮寄等方式,灵活开展视频培训、远程培训等,使有培训愿望和线上培训条件的大学生都能得到培训。截至5月底,各类群体线上培训平台注册6.06万人,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6586人。五是密集开展就业线上供需对接活动。为应对疫情影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人社部门积极调动社会资源,组织开展线上岗位征集、培训需求登记和系列招聘活动。截至5月底,全区共举办各类招聘会249场,提供就业岗位62.8万个。
下一步,一是着力抓好政策落实。人社部门已经将2020年确定为政策落实服务落地年,将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面向社会公布政策清单、监督投诉电话,推动政策落地见效。落实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相关政策,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加大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开发力度,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特别是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边境旗县和少数民族聚居旗县基层一线就业创业。落实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鼓励自主创业、返乡创业。二是加快实施就业牵引项目。全面启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国企扩招等工作,尽快释放优质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启动“三支一扶”、社区民生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高校毕业生工作。三是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围绕增加市场就业岗位,人社部门将积极协调发改、财政、农牧业、住建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充分挖掘重大工程项目、工业产业园区、服务业等带动就业潜力,扩大就业增量;支持发展平台经济、小店经济和地摊经济,放开对摊贩经济的限制性政策,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拓展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新空间。四是加大就业服务和帮扶力度。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线上招聘活动,依托自治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智联招聘、58同城、猎聘、猫头英招才引智、美团招聘等社会服务机构联动,继续开展系列网络招聘活动,及时发布就业政策和各类求职招聘、考录等相关信息,搭建线上供需服务平台。近期密集组织小规模现场招聘活动,加快恢复大型招聘活动。同时,围绕强化就业供需对接精准服务,实施供需调查、培训对接、就业对接、跟踪服务“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机制,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及早谋划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百日攻坚就业服务行动,完善实名制信息系统,加强动态管理,强化有针对性就业服务和帮扶,切实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记者:当前,自治区教育厅在促进就业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方面采取了哪些帮扶举措?下一步还将有哪些推进计划?
自治区教育厅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王俊威: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全区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成立帮扶工作组,细化帮扶措施,确保对有就业意愿并愿意接受帮扶的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实施100%帮扶。二是要求各高校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毕业生信息台账,新建湖北籍毕业生信息台账和“全区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微信群。三是引导各高校利用内蒙古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服务云平台等资源,做好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的指导与咨询工作。
下一步,一是更大力度拓宽“绿色招聘”渠道,会同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联合启动“聚力攻坚 助力远航 京蒙地区2020年高校毕业生招聘月”;会同自治区民委共同举办自治区蒙古语授课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指导各高校根据复学复课情况,组织筹办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的校园专场招聘会。二是积极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项目、参军入伍、自主创业等领域实现就业;鼓励支持毕业生通过研究生升学、专升本扩招、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等渠道提升学历层次,增强就业竞争力。三是落实好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设立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专项计划;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按法定比例定向招录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湖北籍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工作。
记者:当前,距离2020届高校毕业生正式离校已不足百日,自治区教育厅还将采取哪些措施帮助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
王俊威:继续深化线上招聘活动。持续做好内蒙古2020年高校毕业生百日网络招聘会,进一步扩大内蒙古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服务云平台的使用范围和频次。汇聚各方优势,深挖就业潜力,共同举办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招聘活动,确保常态化开展网络招聘活动。利用好教育部“24365”以及其他公共人才服务平台,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
着力推进线下招聘活动。以自治区现场招聘会为示范,继续按照双预约模式,举办呼市地区现场招聘会;督促各高校分院系、分专业举办小规模的线下招聘会;推动自治区各盟市和相关行业部门,定期举办面向全区、本盟市的现场招聘会,打造形成“1+12+N”(自治区+12个盟市+自治区高校)的现场招聘格局。
推动就业项目全面实施。一是密切关注基层就业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工作推进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招募、考录政策的宣讲。二是进一步鼓励有志于投身国防事业的毕业生参军入伍,确保高校毕业生应征尽征。三是促进1万名左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和1961个教师特设岗位招募计划全部完成。四是引导高校主动开发适合毕业生就业的科研助理或辅助人员岗位,增设校聘就业岗位。争取盟市政府支持力度,设立社区服务岗位招募高校毕业生。五是加快推进区内各高校研究生升学复试工作;落实好第二学士学位和专升本招生计划。
同时,要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促进就业帮扶取得实效,切实优化就业指导服务,加强就业工作宣传力度,强化就业工作组织领导。
记者:今年我区高校毕业生需要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目标任务是13万人,请问,今年将通过哪些渠道解决13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伏凌涛:今年,政府统筹的就业计划主要有以下10个渠道:一是公务员和选调生考录计划9116人,目前已启动。二是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计划2.5万人左右。目前已启动。三是“三支一扶”计划招募2500人,近日将公布招募公告,7月12日招募考试。四是社区民生计划招募5000人,近日将公布招募公告,7月12日招募考试。五是西部志愿计划招募1315人,招募公告已发。六是特岗教师计划招募1961人,招募公告已发。七是中小企业人才储备招募6000人左右,该项工作年初就已经启动,各地按照计划在组织实施。八是国有企业计划招考3012人,目前,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陆续组织招聘。九是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计划8000人左右,目前各地按照计划在组织实施。十是组织青年见习计划1万人,年初已启动,各地按照计划在组织实施。以上是政府统筹的10项就业计划,预计能够解决7.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就业。
另一种渠道就是通过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通过市场化渠道实现就业。截至5月底,已经通过民营企业招聘、劳务派遣、灵活就业等市场就业42333人。
此外,今年,自治区研究生将扩大招生规模,比去年多招生2243人,总计划招生11512人。扩大专升本招生规模,比去年增加4826人,计划招生总量达1万人。扩大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规模,计划应征高校毕业生义务兵6150人,目前已启动报名工作。
记者: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度加大,目前,我区制定了哪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
伏凌涛:人社厅对自治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作了简要的梳理,主要有15条。
一是各级事业单位2020年、2021年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是国有企业2020年、2021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除特殊企业外国有企业年度招聘计划中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80%。
三是自治区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不低于1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四是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20%以上;专升本招生比例由5%提高到15%。
五是各地区加大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开发力度,扩大岗位开发规模,安排不低于50%的比例吸纳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六是扩大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应届毕业生征集人数在兵员征集总任务数内不设上限,实现应征尽征。
七是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体检和签约录取时间,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八是扩大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
九是实施万名青年见习计划,组织不少于10000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见习。见习期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60%。
十是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且未登记为失业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按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参加创业培训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其中,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创业的按80%给予补贴。
十一是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十二是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给予每人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
十三是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门。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十四是把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按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政策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十五是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