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进一步净化医疗美容市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决定在2020年5月至12月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从4个方面做出部署安排。在着力加大政府监管力度方面,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成立各级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不断健全完善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曝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
在积极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方面,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参与政策措施制定,加强行业自律,宣传相关知识,维护行业信誉,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在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方面,美容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公开本机构医疗美容服务的医师、项目、价格,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
在强化社会监督推进社会共治方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12320,海关设立投诉举报电话12360,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还将积极发挥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及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