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自治区纪委监委聚焦去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反映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问题的未办结或办结后仍继续反映的信访举报,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分轮次压茬推进,每轮工作为期半年。
领导包案督办是自治区纪委监委开展全区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的着力点。为了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信访件办理质量,自治区纪委监委实施领导包案督办制,分两批将相关工作台账集中交各盟市和旗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包案督办,由盟市、旗县(市、区)纪委监委统一掌握、展开工作。
“盟市包案领导的任务由自治区纪委监委筛选统一交办,旗县(市、区)包案领导的任务由盟市纪委监委进行统一交办,确保每一件信访举报责任到人,落地见效。”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紧盯重点,案件“包”到底
在大清扫行动中,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组建一线察访组,选择问题较为突出的乡镇、村居为重点,采取直抵基层一线的方式,跟踪督导检查。全区各包案领导严格执行“末端工作法”,下沉一线走访群众听取意见,对信访量较大的重点地区“蹲点式”指导督办,着力化解基层信访矛盾问题,推动案结事了。
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部署,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由班子成员担任督导员,深入责任地区开展跟踪督办,实行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点对点包联、各旗(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全员包村,实现对全市981个行政村和48个重点社区的包联全覆盖,以“领导指挥在一线、干部干事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推动大清扫取得扎实成效。
“您所反映的10个问题,我们均已查清。其中套取救灾款、违规发放冬春生活救助金等问题已立案,并给予涉案村干部相应党纪处分……关于您反映的土地诉求,建议您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处理结果您还满意吗?”
“满意,满意。真没想到你们纪委一介入,问题这么快就查清啦,谢谢你们!”
这是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主动下访期间向反映问题的村民反馈信访案件办理结果的场景,也是呼和浩特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领导包案化解工作的一个缩影。
“微腐败”大清扫行动来,托县纪委监委紧盯民生、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采取班子成员联点包案、业务部室分片联系指导、县镇纪委协作联动等举措,严防民生、扶贫领域“微腐败”,形成上下联动、分片负责的工作体系。
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我们紧密围绕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一方面主动对标对表,确保整改落实到底到边、常态长效。另一方面突出发挥‘头雁效应’,通过起底排查,梳理出反映问题突出、可查性强的领导包案问题线索,分别明确包案领导、联络部室和责任部门,实施重点排查化解,确保案件‘包’到底,责任落到人。”
在通辽市开鲁县,县纪委监委创新方式,实行报告制度,责任到人,及时反馈。大清扫行动专项工作组深入到实地了解具体情况,认真听取举报人的反映,提高办理质效,定期向包案领导报告办理进度,听取包案领导的办理要求,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积极做好举报人的思想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每周五向市纪委监委上报市领导包案件办理情况,每月4日按期上报“大清扫行动办理情况统计表”和问题线索台账。
疏通堵点,督导“挺”在前
“你们村的‘三务’公开制度你了解吗?你觉得公开做的怎么样?”
“了解呢,平时也公开呢,就是有时候公开得不及时,我们第一时间想看,却没有张贴出来。”
“‘三务’公开工作做的不到位,会引起群众疑虑和误解。做好‘三务’公开,不仅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也是对干部的监督和保护。”赤峰市喀喇沁旗纪委监委负责人调研辖区“三务公开”工作时说。
不久前,由旗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头,抽调相关业务部室同志组成的督导组深入乡村开展包案化解工作。通过向反映人和群众走访了解,以及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督导组发现近年来查处的很多基层违纪问题产生的根源,都是因为“三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群众对干部用权缺乏有效监督所导致。而造成反映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问题线索居高不下的原因,也是因为村民对村里“三务”尤其是财务了解不充分、不全面。无形中造成了制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堵”点。
找准病根、对症下药。针对信息不明、社会监督不畅的“病因”,旗纪委监委将“三务”划分为6类公开清单60个公开项目,规定了“推磨式”督查通报、“红白榜”分级管理、“同步化”线上线下等10项制度。通过建章立制,通过实事求是的“三务”公开,清了集体“家底”、亮了干部“箱底”、明了群众“心底”,以公开搭建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不断厚植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和基础。
在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旗纪委监委按照“书记牵头、专题推进、指导督办”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工作推进会、每半月分析研判一次进展情况、每周调度一次工作情况。目前,已派出督导组开展2轮督导,采取委机关领导“蹲点式”工作法,深入包联的苏木镇开展工作,进一步落实案件办理跟踪指导和领导包案督办工作机制。为确保把问题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基层,旗纪委监委还将“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与“上访变下访”工作结合,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包村(社区)、村级固定信访接待日及纪检干部下访等多种方式,察民情、解民忧。目前已开展下访活动82批次,接待走访反映人144人,排查问题34件。
目前,内蒙古第一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已经结束。截至6月20日,第一轮筛选出未办结或办结后仍有反映的信访举报5619件,已办结5435件,办结率96.73%。其中,立案1271件,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2263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2330万元,化解信访问题17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