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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分止争 “解铃人”

  □本报记者  帅政

  为更好地发挥公安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司法局、公安局充分整合资源,构建了“警司联调”模式。截至目前,通过“警司联调”工作模式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4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警司联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王文光向记者介绍了一起典型案件:马某与张某因买砖交易发生纠纷,买主马某问张某每块砖卖什么价,张某用方言说“一毛七”,马某听成“一毛钱”。双方买卖成交结算时,张某要求按“一毛七”计算,马某主张按“一毛钱”计算,双方既无条据,又无证人,口误争议不清,发生矛盾。敖勒召其派出所接警后组织开展联调,王文光与民警到实地查看砖的质量,并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以每块砖“一毛三分五”的价格进行调解,当场解决了纠纷。

  在“警司联调”模式下,警方负责调查取证工作,在查清事实后,与司法工作人员进行联合调解。这种调解,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事实部分是认可的,警方主要负责把握事实、调查取证,司法人员主要负责把握公正合理的赔偿范围和赔偿数额。两者联合调解,使双方当事人在事实方面赢得明白,输得清楚,心服口服。经过调解人员的耐心说服,当场调解,当场履行,做到“钱不沾手,饭不沾口”,案结事了,息事宁人。

  “一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事人不明、赔偿数额不准确的案件,很难解决,但是‘警司联调’工作模式却成为这些案件最好的解决办法。”王文光表示,“警司联调”程序简便,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据了解,“警司联调”受理案件采用双方示意协调的方式,调解工作不分上下班、节假日,随叫随调,灵活方便;当场调解,当面履行,赔偿案款以现金履行,不以物充替,案结事了,不留死角;快速简便,平均办案时间为一天,所调案件无上诉、上访、缠诉;免费调解,当事人“零”诉讼成本;一些证据不足、材料不全的意外伤害事故“四不像”案件,只要纠纷当事人认可且同意调解,都可以进行调解。

  截至目前,“警司联调”调解矛盾纠纷涉案金额近亿元,所调解案件无一例上访或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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