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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用典 把民法典送到群众身边

赛罕区大学东路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侯剑英
  民法典对推进基层民生工作也极具指导作用,为了加强民法典普及宣传推广,引导群众清晰透彻地了解民法典,我街道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首先,大学东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街道人大工委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我们认真聆听了市委组织的关于民法典的学习解读,把民法典列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社区党委、党总支、机关党支部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学习讨论,街道人大工委把学习贯彻民法典列入人大代表学习的重要内容,召开了区人大代表座谈会,集中学习了民法典有关内容。代表们认为,通过学习宣传民法典,能够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

  其次,街道部门积极参与,运用到工作实际当中,化解矛盾纠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大学东路街道平安建设办、城市管理办、社区事务办以及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分工协作,依法开展工作,协调解决信访问题,处理邻里纠纷。通过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潜移默化地学习宣传运用了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作为街道基层干部,几乎天天都会与居民群众打交道,涉及的大到国家政策,小到邻里纠纷,工作实务中自然离不开民法典的指引。

  一是加强学习。通过“社区人大代表之家”“学习讲堂”,街道、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讲。通过“学习强国”APP、“法宣在线”APP、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及考试平台,增强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学习民法典的主动性、自觉性。依托社区网格员、楼栋长、单元长微信群,开展居民群众线上学习交流民法典。

  二是加大宣传。充分利用社区资源进行宣传。利用驻区单位和临街电子显示屏、公共宣传栏宣传,司法宣传车在辖区主次街道、商业网点宣传。在内蒙古农业大学、35中、新桥小学开展民法典进校园、进课堂,举办法律宣传讲座。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途径,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对于民法典后续学习宣传工作,一是希望自治区单位与街道办事处建立民法典宣传培训联系点,编印一些民法典培训宣传材料及时发放到居民手中。二是希望多制作一些电视短片、公益广告、案例分析进行民法典的宣传。三是希望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宣讲民法典,让基层干部群众从理论上、实践上,多角度学习、运用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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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座谈会发言摘登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蒲伟刚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郑锦春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 覃剑峰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 丁文英
~~~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一级律师 巴布
~~~赛罕区大学东路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侯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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