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中国信达内蒙古分公司公告通知上述债权涉及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0年7月28日
公告资产清单
单位:元
序号
1
转让基准日
2019-08-31
抵、质押物情况
无
债权本金
32,280,025.16
债权利息及代垫费用
48,115,579.75
抵、质押合同编号
无
合计
80,395,604.91
债务人名称
鄂尔多斯市联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
《国内信用证融资主协议》编号为:兴银呼(2014)3031国信字第28号、兴银呼(2014)3031国信字第35号
保证人名称
内蒙古联创投资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闫家沟鑫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温永琳、赵亮梅、温琳、王改霞
保证合同编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兴银呼(2014)2009第56、55号;《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兴银呼(2014)2014最高个保字第101、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