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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 让医疗废水废物 回到安全的“家”

  □本报记者  白丹

  “桶里装的医疗废水怎么处理的?”

  “我们每天都定时加氯进行消毒生化处理后,将水排入市政管网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近日,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先后来到陕坝镇内三家大型医院,对医疗废水废物处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面对简陋的医疗废水处理设备,杭锦后旗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刘敏“揪”住不放,一再追问。

  据介绍,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是医疗卫生机构在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极易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体健康。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该院干警通过实地查看、询问相关医院负责人、了解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管理情况、查看台账等形式收集了相关证据资料。经调查发现,该旗部分医院医疗废物存放、医疗废水排放都存在问题。检察干警将医院缺乏医疗废水处理设备、投放药物没有记录、输液瓶随意丢弃等问题一一记录下来,及时与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并制发了检察建议。

  据悉,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还将把此项工作向诊所、药店等延伸,真正使医疗废水废物得到有效处置,让废水废物回到安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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