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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召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新闻发布会

  本报10月15日讯  (记者  冯雪玉)10月15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发改委介绍了我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相关情况。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农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厅的有关领导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今年7月1日,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我区塑料污染治理总体目标按照三个时间段,分步骤,分领域推动。第一阶段是2020年,在部分盟市、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第二阶段是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第三阶段是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区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据了解,自治区22个部门组成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联系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对涉及生产淘汰类塑料制品的企业进行产能摸排,引导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等工作。商务部门将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聚焦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电商、餐饮、住宿、展会等重点领域,按照禁限要求,规范企业行为。商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将加强对餐饮行业、景区景点餐饮服务禁限塑的监督管理,引导督促企业做好产品替代,按照规定期限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开展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查处生产、销售禁限塑料制品等行为。农牧部门和供销合作社将开展农膜治理工作,打击销售非标农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引导公共机构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主动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号召干部职工主动使用布袋子、菜篮子等替代品,降低塑料制品使用比例,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党政机关在日常办公、举办会议等各类公务活动中,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学校、医院、场馆等公共机构以及所辖的宾馆、食堂、培训中心等单位,将逐步停止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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