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分为主会场、盟市分会场和旗县分会场,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全区各盟市、旗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领导和各级国有文艺院团负责人共同学习了《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并探讨交流了下一阶段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
会议强调,国有文艺院团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中坚力量,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指导,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激发国有文艺院团生机活力,创作生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舞台艺术佳作,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精神文化需求。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艺处处长斯钦达来说:“我们在认真学习贯彻好《意见》的同时,也会尽快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