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就业重点群体,是建设国家的重要力量,他们储蓄少,高度依赖工资性收入,辛辛苦苦一年下来,及时拿到工资,既是对他们汗水和心血的成果回报,也是劳动法赋予广大劳动者最基本的权利。
一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今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施行,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的“防护墙”越筑越牢。
即便如此,农民工欠薪问题仍然屡禁不止。农民工欠薪现象难以消除,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源头治理不到位,这其中包括工程项目的不规范发包、转包、农民工劳务合同签订率不高,还有对“欠薪”者惩罚力度不足;二是一旦发生欠薪问题,农民工维权程序复杂、成本较高、过程较长,让人“耗不起”。
针对“源头治理不到位”等问题,人社、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首先要着眼源头综合治理,着力加强机制建设。在企业办理施工许可等证件前,有关部门应当提早介入,要求其必须交足工资保障金,同时严格企业资质管理,消除转包带来的欠薪隐患。其次,全面落实和建立健全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管理等各项制度,防止一些自身缺乏资金的开发商,一旦市场不景气,资金回笼困难,就拿房子或其他物资来顶账,农民工就会面临欠薪。
针对“维权程序繁杂”等问题,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重点企业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实时监控、排查。发生欠薪情况后,工会、劳动监察等部门宜及时介入,将劳资纠纷纳入法治轨道来解决。此外,劳动部门还宜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严肃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对恶意欠薪者,一定要重拳出击,在法律上体现“欠薪入刑”的刚性。对那些置若罔闻,不拿农民工工资支付当回事的用工企业,司法部门就要追责到底。
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向欠薪者“亮剑”,为农民工“护薪”,必须在制度建设方面持续发力,让更多职能部门强势介入,齐抓共管,从而为“欠薪”画上句号,让每一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