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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波操作暖了务工人员的心

  □本报记者  陈春艳  

  通讯员  张楚妍

  年终岁尾,农民工工资发放又成了社会关注的话题。

  近日,牛某等4名农民工来到海勃湾区劳动监察局寻求帮助,称他们被一家公司雇佣,在某建筑物内铺设大理石,工作结束后,他们的2万余元工资被拖欠,且讨要无果。经核实,这些农民工在2018年12月便完成施工,雇佣公司先行给付工资1.3万元,剩余的8100元工资一直未拿到。

  “他们来得很及时。”乌海市劳动监察局局长那向欣说,“根据法律规定,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有2年时效期,超过时效期,劳动监察部门将很难介入。这几位农民工没有超过2年投诉时效期,还提供了工资明细、工作证等证据。”

  了解情况后,乌海市海勃湾区劳动监察局通过该项目现场维权调解办公室与雇佣公司联系。经过协调,公司通过转账方式很快支付了这几名农民的工资,处理这起案件仅用3天时间。

  这只是乌海市治理欠薪问题的一个缩影。据了解,今年前11个月,全市在建项目37个,使用农牧民工3029人。全市开展主动监察检查用人单位419户次(其中建筑施工企业87户次),立案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7件,涉及农牧民工73人,追发劳动者工资95.6万元;调解解决工资拖欠案件138件,涉及农牧民工1209人,追发劳动者工资1091万元。

  近年来,乌海市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各区各部门牵头处理和协调本行业内发生的欠薪案件,同时加强协调配合,联合开展农牧民工工资检查、督查、支付、清欠工作。

  “维权调解办公室,是我们近几年来工作的亮点,可以推动欠薪问题第一时间在项目部得到妥善、及时、有效的调解处理。”那向欣介绍道。

  从2017年开始,乌海市在所有在建施工工地设立维权调解办公室,机构由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现场劳资员组成。农牧民工工资发生拖欠时,劳资双方进入维权调解办公室化解矛盾。据统计,今年以来通过维权调解办公室调解化解的案件达102件。

  近年来,乌海市坚持防管结合、以“防”为主,多措并举,切实维护了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全面落实应急周转金制度,今年,市、区共储备农牧民工欠薪应急周转资金2500万元;认真落实农牧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今年,在建项目以保函、保证金形式共计缴存6526.53万元,从源头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

  积极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建立守信企业诚信褒奖和失信企业警告惩戒机制,在市政务信息平台和各管理部门门户网站适时发布诚信“红黑榜”,恶意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的企业及责任人,一律列入“黑名单”,使恶意欠薪的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9月10日,乌海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2020年乌海市信用体系建设“红黑名单”,并将这260个“红名单”和315个“黑名单”,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乌海)”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2015年以来,乌海市共发布“红名单”700个、“黑名单”2092个。诚信“红黑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促进了企业和相关从业者树立诚信生产经营理念,营造了不愿、不能、不敢失信的社会环境。

  为便于农牧民工维权,乌海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按照自治区统一格式,制作“农牧民工维权公示牌”200个、“农牧民工维权二维码”200个,发放到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并张贴在施工现场,明示维权的各项信息。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后,进一步规范了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健全了欠薪零容忍的制度体系。那向欣说:“该条例专门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作出特别规定,解决了建筑市场用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同时为我们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往年从11月起,我们几乎每天都要接待几拨来投诉的农民工。今年,来投诉的农民工明显减少。”那向欣欣慰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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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依法治欠,为农民工“护薪”
依法“护薪”,还须降低维权成本
维权服务, 呵护百姓幸福
小程序解决大问题
劳有所得
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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