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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服务, 呵护百姓幸福

  □本报记者  宋爽  苏永生  通讯员  魏银明

  走进自治区总工会职工维权中心,一面“工会法律援助  守护职工权益”的锦旗格外醒目,这面锦旗背后有一个暖心的故事。

  赵某是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西黑河村村民,被呼和浩特市某机关聘为食堂厨师多年,该机关却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2016年7月23日,该机关通知赵某不用来上班了,并说单位已经重新聘用了厨师。赵某要求该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经济补偿金,但该机关不同意。赵某向自治区总工会求助。自治区总工会派人多次与该机关协商未果后,职工维权中心指派律师和工作人员为赵某提供法律援助。此案经仲裁、一审、二审后,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经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调解成功,该机关给赵某补交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同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2960元。

  3年来,全区各级工会以不同形式成立法律援助工作团、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工作站77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00多件,服务农牧民工7000多人。法律援助成为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张耀眼名片。

  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经济社会良好运行的重要保障,农牧民工是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治区总工会打造多项维权机制,多重守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增强了农牧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

  8月28日,根据真实案例改编而成的法治情景剧《巧梅维权记》在锡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学新校区建设工地上演。在现场互动环节,普法的律师们一下子被工人围住了,“怎样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时怎么维权?”在场的农牧民工你一句、我一句问个不停。在得到满意的回答之后,有人感慨道:“今天才明白国家法律里有那么多规定,可以保护我们的权益。也明白了和单位发生争议时,应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而不是拉条幅、堵大门。”

  自治区总工会连续多年开展“劳动托起中国梦 法治烛照职工心”全区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以一线职工、农牧民工为重点参赛对象,自下而上掀起了全区职工学法热潮。全区各级工会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共组建124支普法服务分队,深入农牧民工集中的乡镇、苏木、街道、社区、农业合作社及工地,实地宣讲1000多场(次)。并且不断向基层倾斜力量和资源,哪里有需要,就在哪里发声,农牧民工学法、知法、用法的意识得到提升。

  “农民工就业范围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建筑、制造业等行业,他们的诉求更加多元,除传统的拖欠工资外,社会保险、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付等问题也日益增多。”自治区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中心权益维护部副部长孙凯建议,农民工在工作中,要注意保留好劳动合同和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表、工资单等等,以便发生争议后举证,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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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依法治欠,为农民工“护薪”
依法“护薪”,还须降低维权成本
维权服务, 呵护百姓幸福
小程序解决大问题
劳有所得
普法宣传
这波操作暖了务工人员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