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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多元筹资机制成为人居环境整治“源头活水”

  本报鄂尔多斯1月24日电  (记者  王玉琢  实习生  李忠)近年来,鄂尔多斯市统筹各级财力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了政府主导、分级负担,社会参与、村集体投入、群众支持的多元资金投入机制,保障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优质高效推进。

  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为项目建设注入“源头活水”。抢抓政策机遇,全力组织各旗区及市直部门做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储备,积极申报中央和自治区的户改厕整村推进、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2018年以来,累计争取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3.05亿元,极大地改善了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加大市级奖补力度,拓宽人居环境整治投资渠道。在足额高效完成上级下达资金任务基础上,鄂尔多斯市级每年安排资金2.5亿元,持续推动人居环境整治有序开展和村庄清洁行动的深入实施。2018年以来,全市共完成户改厕9.2万户,是自治区下达任务的182%,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6.8%,高于全国65%的平均水平。累计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2座、垃圾压缩转运站68处、垃圾焚烧炉51座,34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完成销号整治,91.3%的嘎查村基本建成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强化旗区配套,督促落实人居环境整治主体责任。将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配套要求纳入市对旗“五位一体”考核指标,明确要求旗区将政府承担的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3年来,各旗区累计投入资金2.37亿元,有力保障了各类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施建设和运行。

  社会协同筹资,引导各类主体切实承担社会责任。累计吸纳社会资金3350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整治。

  实行“村集体+农牧户”自筹,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从2017年起,市本级每年安排“农维费”5000万元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和基础设施管护,通过“农维费”引导撬动,实现环境整治经费从靠财政补贴向“财政补贴+农牧户自筹”转变。2020年,全市90个嘎查村农牧民缴纳卫生费188万元,98个嘎查村拿出集体收入455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整治,真正实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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