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18件议案被确认为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议案

  本报1月29日讯  (记者  章奎)1月29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确认18件议案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议案。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廉素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施文学出席会议。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1月27日18时)前,共提出议案32件。议案审查委员会在认真审查后,认为其中18件议案案由明确、案据充分、方案具体,符合议案立案条件,决定提请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审议。按照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办理办法规定,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委员会将自议案交办之日起5个月内向常委会提出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经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答复提出议案的代表。

  截至目前,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618件。大会闭幕前,代表还将陆续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开新局 创新业 建新功
   第05版:开新局 创新业 建新功
   第06版:要闻
   第07版:国内新闻
   第08版:读图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 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 第十二届委员会补选副主席、常务委员名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关于同意 王中和、常军政同志辞去副主席、委员的决定
马学军简历
欧阳晓晖简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 第十二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 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18件议案被确认为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议案
自治区人大代表 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共收到提案82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