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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力量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本报记者  白丹  通讯员  魏雪峰

  “感谢你们,给了我们重新鉴定的机会,为企业重振带来了希望!”近日,通辽市某包装公司负责人接到科尔沁区检察院检察官的电话时说。最近,经检察建议,法院决定对该企业被查封不动产重新鉴定。

  据了解,该包装公司因资金周转产生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判决生效后,被申请强制执行,所有不动产被查封并进入拍卖程序。公司不服鉴定机构给出的鉴定意见,向科尔沁区检察院申请监督。科尔沁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审查发现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所依据的规范文件已经失效,可能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实体权益。基于此,向法院发出了重新鉴定的建议。

  近年来,科尔沁区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精准对标民营企业发展需求,出台《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服务大局和依法办案相统一

  走进科尔沁区检察院宽敞明亮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民营企业服务窗口”跃入眼帘。这里有专业干警接待涉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和举报,为其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济提供服务。同时,该院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中强化快速办理机制,在严格遵守法定期限的基础上,加快办案节奏,防止久拖不决。近期受理的3起涉民营企业的执行监督案件,平均办理期限仅为13天。

  在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坚持延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两个触角,将服务大局和依法办案相统一。徐某系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因公司财务黄某某在职期间仿造借贷手续,导致公司陷入民事纠纷。科尔沁区检察院在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中,发现该公司不动产被查封,徐某被限制高消费。为避免案件执行完毕后财产被转移,造成执行回转困难,给民营企业带来损失,科尔沁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中止执行并解除限制消费令的检察建议,最终法院采纳了该建议。徐某颇为感慨:“遇到这样的事儿,我是寸步难行。没想到检察官主动办案,让我的出行不再受限,公司办业务也便利了。”

  该院在刑事检察方面,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精准提起诉讼;民事检察方面,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判决、裁定的监督,对以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方式损害民营企业权益行为加大惩治力度;行政检察方面,强化涉民营企业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防止企业因被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而影响运营;公益诉讼方面,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教育引导民营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科学精准服务民营企业需求

  在工作中,科尔沁区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坚持“站上去、听进去、走下去”。站上去,即思想站位要上去。为了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该院细化了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院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听进去,即意见建议要听进去,实地走访了解民营企业发展需求。该院以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主题活动为契机,定期与民营企业座谈交流,面对面沟通,与企业家共同探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为民企服务的思路举措,收集问题,听取意见,让民营企业家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2020年,先后到通辽市科尔沁工业园区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伯恩露笑蓝宝石有限公司、蒙古王酒业有限公司进行调研,就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收集问题,主动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通过走访调研,进一步密切与工商联、企业的协作配合,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行动上走下去,即通过实地走访调研,主动听取企业家意见,进一步密切与工商联、企业的协作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帮助胡力海农场农户联系果蔬物流企业,解决其草莓滞销难题;引导企业全面排查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涉及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针对企业延迟复工产生的企业劳动用工、租赁合同、经济合同纠纷提供现场咨询和解答。

  打击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科尔沁区检察院检察官孙有志表示,检察机关坚持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齐发力,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积极运用检察建议,多维护航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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