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主要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并推进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消费事件;整合消费维权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对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目前厅际联席单位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新成效。自治区司法厅将“健全优化营商环境机制,审慎监管民营企业经营活动,依法处理企业失信及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等相关内容纳入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考核指标体系,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倒逼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规范民营企业经营,打造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自治区教育厅在学校建立青少年维权岗、服务站,定期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讲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供消费维权服务。截至2020年12月底,取缔培训机构916所,公布白名单4693所,黑名单686所,正在整改871所。
自治区银保监局认真落实《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强化行为监管,重点整治保险机构销售误导和银行机构允许保险公司人员驻点销售的违规行为,对2家国有大型银行和1家人身保险公司的4家分支机构及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共102万元。
自治区商务厅紧密围绕“商务信用建设”“失信惩戒寸步难行”“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明明白白去旅游”等10个主题,组织各类户外宣传活动。
2020年,全区各级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事关群众健康和安全的侵权假冒类犯罪,共破获案件237起,打掉犯罪团伙30个,捣毁制假窝点3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34名,涉案金额3.61亿元。
各成员单位把消费维权工作作为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围绕消费者关心、关注的问题,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有效从制度、措施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初步构建了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