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勇向记者介绍了1974年在居延甲渠候官遗址发现的一份《塞上烽火品约》简册。
这是一份写在17枚木简上的文件,是研究汉代烽燧制度和边塞防御系统的重要资料。这个册子是居延都尉辖下的甲渠、卅井、殄北三塞临敌报警、燔举烽火、进守呼应、请求驰援的联防条例。在边塞的不同部位、敌人人数、时间、意图、动向以及天气变化异常等各种情况下,各塞燧燔举烽火的类别、数量、方式、如何传递应和,发生失误又如何纠正等,条例都有详细规定。
从简文中我们知道,太初三年(前102年),汉武帝为有效防御匈奴的南下侵扰,派徐自为在阴山北部修筑新的长城及城障列亭,史称“外城”。汉外长城从五原塞以北数百里之地修起,曲折向西,与强弩都尉路博德在居延泽一带修筑的长城相连。汉外长城筑成以后,汉武帝派兵驻守,在北边形成了郡守—都尉—候官—部—燧等一系列完整的边防军事建制。
汉长城建立起了墙体与亭燧、城障等相结合的较为完备的防御系统。在汉长城内外,凡适于瞭望的地方,都设置了烽燧作为警讯之用。烽燧原始形态一般为方锥体,现多呈圆锥体或覆钵状,最高达10米以上,有的在底部或附近有戍卒居住的“障”或“坞”。城障是长城城墙的主要依托,又是军事指挥枢纽、行政管理治所、官府手工业及屯垦农业基地,一般选择在沿边要害及东西适中之地修筑。城障多以夯筑土墙围就,平面呈方形或长方形,边长在数十米至百米不等。
汉代边塞候望系统的职能是明烽火、谨候望、备盗贼,以确保沿边的安全和军情的传递。戍守者平时居高远望候视敌情。白天举旗燃草升烟叫“烽”或者“烽烟”;夜间点燃柴草升火叫“燧”或者“燧火”。只要有一处烽燧烟火升腾,相邻烽燧便以同样方式点放,彼此呼应,讯息在短时间内便可传至千里。
共有36枚的《建武三年十二月候粟君所责寇恩事》简册,因为记录了一件两千年前的经济纠纷案件,成为居延汉简最知名的简册。
根据简上的内容,我们试着将其还原成一个故事:
寇恩,这起官告民经济诉讼往事中的被告,一介中原河南流民,拖家带口,沿弱水遁入居延。粟君,官告民经济诉讼案中的原告,甲渠候官,在权利的刀刃上行走多年。
建武三年(公元34年),甲渠候官粟君向居延县起诉该县居民寇恩欠债不还。二人因雇佣关系中账目不清、口头约定没有履行等互相扯皮。这起诉讼案经过都乡、居延县的审理后,结论是寇恩不欠粟君的债,并如实上报给甲渠候官,而甲渠候官将简册通通存档,并标其卷为“建武三年十二月候粟君所责寇恩事”。
这则案件完整反映了东汉初年从诉讼到审讯再到结案的整个司法程序。粟君虽为甲渠候官,但他并没有倚仗权势上门逼债,而是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这说明当时法律及司法制度已较为完备。同时,此案件的民事主体双方居于平等位置,草民寇恩敢于和甲渠候粟君这样的官吏打官司,居延县也让当事人根据对方的起诉或答辩提供各自的证词,由此可以看出,早在东汉时期中国已经有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