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已在18岁以上目标人群中展开。3月29日,就新冠病毒疫苗的有效保护力、不良反应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二所副所长闫绍宏。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有效方法,最经济、最方便。”闫绍宏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广大群众应正确认识新冠疫苗的安全性,主动接种。
闫绍宏介绍,几乎所有人都没有针对新冠病毒的免疫力,对新冠病毒普遍易感,感染发病后,有的人还会发展为重症、危重症,甚至造成死亡。接种疫苗后,一方面绝大部分人可以获得免疫力;另一方面,通过有序接种新冠疫苗,可在人群中逐步建立起免疫屏障,阻断新冠肺炎的大范围传播和流行。
目前,全区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已接近尾声,18岁以上目标人群接种工作也已开启,共进行2剂次接种,中间间隔2—4周。接种工作的原则依然是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常态化防控与接种工作相统筹,依法审慎、稳妥有序落实地方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更加安全、有序、有力地推进疫苗接种工作,逐步扩大人群覆盖范围,尽可能让更多群众接种疫苗,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我国所使用的疫苗保护效力均达到了国家药监局《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临床评价指导原则(试行)》的相关标准,同时也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新冠病毒疫苗目标产品特性》推荐的指标要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免疫持久性仍在持续观察中。证据提示,疫苗保护期可以达到至少半年以上。”闫绍宏坦言,任何疫苗都无法保证接种人群产生100%的保护效果。因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仍不能降低防护标准。广大群众仍然要保持预防新冠病毒感染和传播的意识,做好个人防护,无论是否接种疫苗,在人群聚集的室内或封闭的场所都需要继续佩戴口罩,并遵循各地具体的防控措施要求。
关于新冠疫苗的不良反应,闫绍宏表示,疫苗对人体来说是一个外来的抗原,由于疫苗的特性,还有个体的差异,接种疫苗之后都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但发生率还是相对较低的。现在监测到的不良反应主要包括局部的反应和全身的反应,局部的反应,接种之后会出现疼痛的情况,有的会出现红肿,有的会出现硬结,但是这些局部的反应都不需要处理,会自行痊愈。全身反应表现相对多的是头痛、乏力,有的还会出现低热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