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公安机关与林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内容包括: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草原林地违法犯罪,工业园区(开发区)、矿产资源开发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非法占用草原林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以临时占用名义办理手续,长期占用问题,少批多占等;严厉打击非法开垦草原林地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违法占用草原林地的“大户”“钉子户”;严厉打击污染草原林地违法犯罪,工矿企业和工业园区(开发区)非法倾倒排放废水废渣、粉尘、危险废弃物、非法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等。
此外,全面系统梳理2010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办理的非法占用、开垦草原林地违法犯罪案件,重点核查处罚不当、降格处理、以罚代刑、涉黑涉恶,以及涉“保护伞”等问题。经过系统梳理,从39458起涉林地案件中梳理出破坏草原林地违法犯罪线索1130余条。自治区公安厅专项整治办公室对以上线索建立台账,并移交各盟市整治办进行进一步核查。对久侦不破、办案阻力大的案件,将通过采取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交办等方式,交由猎豹突击队办理。